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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棠上府项目户内精装修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御棠上府项目户内精装修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 作者:深航建
  • 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2-10 15:19
  • 访问量:

御棠上府项目户内精装修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 分类:招标信息
  • 作者:深航建
  • 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2-10 15:19
  • 访问量:
详情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御棠上府
项目编号:2112-440311-04-01-72155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御棠上府项目户内精装修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112-440311-04-01-72155100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御棠上府项目户内精装修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09 09:00 至 2023-02-2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2-1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1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工程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天。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物合置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熊工
办公电话:0755-83699261
传真:
手机号码:18983099711
电子邮箱:hcdcckb@163.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航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孙工
办公电话:0755-8399179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112-440311-04-01-72155100101Y
标段名称:御棠上府项目户内精装修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2-2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41.8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A、B座商品房484套(其中批量精装修479套,B座样板房5套),C座人才房样板房4套。总计488套户型户内批量精装修分体式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分体式室内外机、铜管、水管、保温、电线、遥控器、空调穿墙洞封堵等空调安装相关工作,具体规格及数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松白路与长岗三路交汇处西南角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为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具体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制造商名称、投标空调种类、品牌和产地)。 2.2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如出现2家或以上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授权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该品牌的全部授权。 2.3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安装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按《深府2015[73]号文》第二十六条规定及下述要求之一确定空调安装单位: 3.1当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选定空调安装单位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同步递交联合体单位的空调安装资质证书、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合作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所投空调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3.2当投标人采用委托协议方式确定空调安装单位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同步递交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盖章的关于本项目空调安装维保的委托协议、拟委托的空调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投标人针对拟委托的安装维修单位的安装维修工作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3.3 投标人采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规定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的形式投标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为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原网站:https://old.szggzy.com/jyxx/jsgc/zbgg2/content_439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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